在展示设计中,光与色对观众的情感影响最直接,也最强烈。因此,光与色是设计师渲染展示空间气氛、创造空间情调的重要手段之一。
虽然光与色在展示设计中是两个不同内容,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,某种程度上讲光源色决定物体的颜色状态,光是决定色彩的一个重要因素,在色彩设计中应结合光的因素给予统一的考虑。
一、展示照明设计
展示照明设计的目的首先是满足观众观看展品的照度要求,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,保证展品有足够的亮度、观赏清晰度和合理的观赏角度;其次是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,减少光线对展品的损坏及对观众的损伤;第三是运用照明手段,渲染展示气氛,创造特定的艺术氛围。
常见的展示现场的照明方式主要有三大类:一是自然采光;二是人工采光(灯光);是人工、自然混合采光。自然光有节约能源、光照度好、方便卫生等优点,但自然光受到时间与空间的限制,稳定性较差,所以在使用上常常要与灯光相配合,因此展示照明设计主要是以后两者为主。
展示照明的光源有荧光灯、碘钨灯、高压汞灯、钠灯、低压卤素灯、霓虹灯、白炽灯、节能型射灯。灯具主要有吸顶灯、吊灯、镶嵌灯、投光灯、壁灯、轨道灯、分色涂膜镜。
(一)展示空间的照明方式:
1、直接照明是最普通和常见的一种方式,大多采用顶部照明方式,将光源直接投射到展示工作面,照射面积大,遮挡性小,照明度好。直接照明主要灯头有白炽灯、荧光灯和高强气体放电灯。常见的灯具有筒灯、吊灯、灯带、光棚等。直接采用的特点是易产生眩光,照明区与非照明区亮度对比强。
2、间接照明是使光线通过折射或漫射的方式投射出来,一般利用反射光槽把灯光反射出来。间接采光的特点是光线柔和、层次感强、无眩光,有很好的表现力,用来创造环境气氛和一般性照明。
常使用白色荧光灯管、彩色荧光灯管和投光灯等,具有采光、装饰双重功能。
3、半直接与半间接照明。半直接采光除保证工作面照度外,天棚和墙面也能得到适当光照,使整个展厅光线柔和、明暗对比不太强烈。半间接采光是大部分光线照射到天花或墙的上部,使天花非常明亮均匀,没有明显阴影。
4、装饰照明
装饰性用光在展示设计中主要起到美化作用,这类用光没有什么固定模式,常见的有霓虹灯、灯箱、制绘玻璃发光天棚及装饰灯具等。
5、特殊照明
是指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灯光设置,如组合聚光灯、频闪灯、旋转灯、泛光灯、聚光灯、效果投影灯等。
6、整体照明与局部照明
(1)整体照明是指整个展示现场空间的照明,又称“基础照明”,通常采用泛光照明或间接光照形式,也可根据场地具体情况,采用自然光作整体照明的光源。为了突出展品的照明效果,整体照明的照度不宜太强,在一些特定的环境中,整体照明的光源可以根据展示活动的要求和人流情况,有意识地进行增强或减弱,创造一种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光环境,其它区域的整体照明不宜超出展品陈列区域的照明。通常基础照明与展品照明的亮度对比以1︰3为宜,展柜内照度为基础照明的2-3倍。
作为整体照明的光源,通常采用灯棚、吊灯或直接用发光器件构成的吊灯,也可沿展厅四周设置泛光灯具。临时性的照明可以利用泛光灯具照射天花,以获得较柔和的反射光。为了渲染气氛,可以采用一些特殊采光的形式。
(2)局部照明
又称重点照明,与整体照明相比,局部照明更具有明确的目的性。局部照明应最大限度地突出展品,完整地呈现展品的形象。局部照明还具有划分空间、美化空间、形成趣味中心的特殊作用。
A.全封闭式照明:
常用于博物馆的文物珍品和商店金银珠宝的展示。为符合观众的视觉习惯,一般采用顶部照明的方式,光源设在展柜的顶部,光源与展品之间用磨砂玻璃或光棚隔开,以保证光源均匀,避免出现眩光,还应做光源的散热处理。
B.垂直照明:
主要是用于墙体和展板及绘画作品的照明。这类照明大多采用直接式的照明方式,保持一种是采用设在展区上方的射灯,使照明范围适当,照射角度应30°左右。另一种是在展板顶部设置灯檐,内设荧光灯。第三种是利用灯箱的形式。前两种方式聚光效果强烈,后者光线柔和,适合于文字说明。
展台大多陈列实物,一般要求使实物的立体感强烈,应多采用射灯、滑轨射灯。灯光的照射不宜太平均,在方向上要有所侧重,以侧逆光来突出物体的立体效果。一些大型的展台,可在内部设置灯光,用来照明展示工作面和展品,并创造出特定的环境气氛。
(二)展示照明设计的基本原理
1、展品陈列的区域照度应比观众所在区域的照度高。
2、光源尽可能不裸露,角度要合适,避免出现眩光。
3、不同的展品应选择不同的光源和光色,避免影响展品的固有色彩。
4、最大限度减少照明光源中的紫外线等对贵重或易损展品的损伤。
5、照明过程中应注意防火、防爆、防触电及通风散热。
(三)展示照明设计的程序:
1、确定展示照明设置的目的及功能意图。
2、确定展示的光环境构思。
3、确定照度、亮度的大小。
4、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。
5、选择正确的展示光源。
6、选择适当的照明器具。
7、确定照明器具的布置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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